初創數碼廣告企業
申請資格及條件
– | 入選企業名額 12個; |
– | 截至截止申請日期計,成立不超過 5 年(即成立日期介乎 2016 年 1 月 5 日至 2021 年 1 月 4 日)及員工人數不多於 25 人; |
– | 以數碼廣告為主要業務; |
– | 為香港註冊的公司(即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 |
– | 大會除了接受首次參與支援計劃之企業報名參加外,曾參與第一屆及第二屆支援計劃之企業亦鼓勵繼續參與。 |
申請方法
申請參與支援計劃的初創數碼廣告企業(下稱「申請者」)須於 2021年 1 月 8 日 (星期五)下午 5 時 30 分或之前經支援計劃官方網站內的網上系統遞交申請,並須同時提交以下附件:
– | 以《如何於數碼平台宣傳出版著作》為題目,提交一份兩頁內撰寫(不限中或英文)的數碼廣告建議書(文字介紹外,可以附加簡報PowerPoint) |
– | 提供公司簡介、業務往績及有關公司作品(portfolio)以供評審參考及審核之用。 |
逾期遞交、以其他方式遞交或不符合申請資格及條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遴選準則
由數碼廣告業專家、出版業專家及學院代表組成的兩個獨立遴選委員會,將分別審核來自初創數碼廣告企業及作家的申請。遴選委員會將按以下準則遴選申請者:
– | 公司背景和業務往績 |
– | 數碼廣告的創意與執行力(就所遞交的數碼廣告建議書及公司作品) |
獲選參與支援計劃的12間初創數碼廣告企業及12名作家,將由主辦機構配對成12組,並在啟動禮上公佈配對名單。配對結果以主辦機構最後公佈為準,參與企業及參與作家(及其出版社)對配對結果不得有異議。
重要日期
注意:主辦機構可能會按計劃實際情況更改以下日期。如以下日期有任何更改,會在大會網站上公佈。
活動 | 日期 |
---|---|
開始接受申請 | 2020年11月期間 |
說明會及座談會 | 2020年12月4日 |
截止申請 | 2021年1月8日 |
遴選委員會面試申請者及審議申請 | 2021年1月期間 |
簡介會 | 2021年2月5日(暫定) |
啟動禮及新聞發佈會 | 2021年2月19日(暫定) |
參與企業為獲配對作家及其指定著作,設計、製作和執行數碼廣告活動 | 2021年2月初至5月中 |
專業導師團隊的面談會議指導和培訓講座 | 2021年2月初至4月中 |
公眾投票 |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
數碼廣告(出版類別)比賽評審日 | 2021年6月11日(暫定) |
數碼廣告(出版類別)比賽頒獎典禮暨得獎者分享會 | 待定 |
於「香港書展2021」中展出 | 2021年7月14日至7月20日(暫定) |
條款及細則
申請參與支援計劃的初創數碼廣告企業(下稱「申請者」)須同意及遵守由支援計劃主辦機構香港互動市務商會(下稱「主辦機構」)訂下,適用於參加支援計劃的申請條款及細則:
1. 申請資格
申請者須符合以下資格
1.1. 成立不超過5年(即成立日期介乎2016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4日)及員工人數不多於25人;
1.2. 以數碼廣告為主要業務;
1.3. 在香港註冊(即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及
1.4. 曾參與第一屆以及第二屆支援計劃之初創數碼廣告企業均可報名參與第三屆支援計劃。
2. 申請程序
2.1. 申請者必須填妥及簽署本申請表格,並蓋章作實後,於截止申請時間或之前,將申請表格上載至支援計劃官方網站(digiad.hk)的網上申請系統,逾期或以其他方式遞交的申請恕不受理。
2.2. 申請者可把附件存取在雲端平台上(如:Google drive, Dropbox …等),然後在網上申請系統內分享一個可下載有關附件的連結網址。
2.3. 申請者必須同時上載商業登記證副本及相關資料至網上申請系統內。
2.4. 獲選參與支援計劃的企業的名單將於支援計劃的官方網站(digiad.hk)上公佈。落選者恕不獲另行通知。
3. 條款
3.1. 本申請一經提交,即表示申請者同意接受主辦機構訂下之所有申請細則及條款。
3.2. 主辦機構擁有一切與此支援計劃相關事項的最終決定權。
3.3. 申請者同意主辦機構及遴選委員會有權在任何情況下,就任何申請作最終的審核決定。
3.4. 獲選參與支援計劃的申請者(下稱「參與企業」)須與主辦機構簽定數碼廣告計劃製作合約及資助協議書。有關合約將與獲選通知書一同附上。
3.5. 參與企業經與主辦機構簽定協議書後,即同意履行此支援計劃訂下的「權利及義務」。有關內容,以支援計劃官方網站(digiad.hk)上刊載的《初創數碼廣告企業申請指引》為最終版本,申請者須自行查閱。
3.6. 主辦機構有權更改活動規則而毋須事前通知,但會盡早發出通知。如有爭議,主辦機構保留最終決定權。
3.7. 主辦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意香港」及香港貿易發展局 – 「香港書展2021」有權以任何形式使用支援計劃下所製作的所有或任何數碼廣告,並保留權利在毋須額外支付任何費用予相關參與企業的情況下,使用或容許任何單位使用有關數碼廣告,作為與支援計劃相關的非商業性質出版、展覽及宣傳之用。有關出版、展覽及宣傳並不限於舉辦及 / 或推廣第三屆「香港初創數碼廣告企業 X 出版宣傳支援計劃」。
3.8. 主辦機構擁有支援計劃中所有宣傳刊物及參與企業為支援計劃所製作的數碼廣告的版權。參與企業可以有限度地展示上述數碼廣告作宣傳其服務之用,例如可以向個別客戶展示或在展覽攤位內向參觀者展示,但未得主辦機構同意之前,不可作商業用途。
3.9. 主辦機構有權要求申請者於支援計劃下所製作的數碼廣告上,以指定格式(包括名稱及機構標誌)鳴謝支援計劃的主辦機構(即香港互動市務商會)、主要贊助機構(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意香港」)等,及顯示免責聲明。主辦機構會提供有關鳴謝及免責聲明的資料。
3.10. 申請者確認接納本章程一切規定。本章程如有任何更新,主辦機構將於支援計劃的官方網站公告,不作另行通知。主辦機構有權讓各傳播媒體報導及刊載參與企業為支援計劃所製作的任何數碼廣告。
3.11. 主辦機構保留最終解釋及修訂上述條款及細則的權利。
4. 取消資格
4.1. 提交未填妥的申請表,申請資格會被取消。主辦機構有權拒絕接納任何申請或取消申請者的申請資格,毋須另行通知。
4.2. 一經發現申請者所提交的數碼廣告設計並非完全由提交企業擁有,主辦機構將會取消其申請資格,毋須另行通知。
4.3. 申請者須確保提交的申請表格中所載的所有資料均屬正確無誤,並無缺漏。申請者在其申請表格中所提交的各種形式的內容並無侵犯任何人士的版權或其他權利。一經發現申請者有侵權情況,主辦機構將會取消其申請資格,毋須另行通知。
4.4. 如申請者違反支援計劃及相關活動的條款及細則,主辦機構有權禠奪其申請資格。
5. 申請者聲明
5.1. 申請公司須同意遵守有關支援計劃的所有規則,及主辦機構及遴選委員會對第三屆「香港初創數碼廣告企業 X 出版宣傳支援計劃」一切有關事宜之最後決定。
5.2. 申請公司須作出以下聲明及保證
5.2.1. 申請公司須為申請的負責單位;
5.2.2. 申請表內的所有數碼廣告設計均屬申請公司的原創;
5.2.3. 申請表內所載及的所有資料均屬正確無誤,並無缺漏;及
5.2.4. 申請公司如獲確認為支援計劃的入選企業之一,將不能同時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其他資助,為申請公司在支援計劃下所配對的指定著作作任何宣傳,以避免重複資助。
5.3. 如獲選參與支援計劃,申請公司須同意出席支援計劃的指導、培訓及相關活動。
5.4. 申請公司須同意主辦機構、其執行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意香港」及香港貿易發展局 -「香港書展2021」可披露及儲存申請公司(如獲選參與支援計劃)在支援計劃下提交的資料及以下於申請表内由申請公司提供的資料,以作支援計劃的宣傳之用
(a) 在支援計劃下製作的數碼廣告及其設計簡介(如申請公司獲選參與支援計劃)
(b) 申請公司名稱
(c) 申請公司電郵地址
(d) 申請公司簡介
5.5. 申請公司須同意如因支援計劃中的宣傳和活動而導致任何損失(包括特殊、間接及連帶損失或費用)及所有有關的法律責任,概與主辦機構無關。
6. 其他
6.1. 主辦機構有權把其條款及細則下的全部或部份權利及/或責任讓予及/或授權予任何第三方。
6.2. 本條款及條件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