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指引 – 作家 / 出版社

Application Guideline

申請資格及條件

^代為申請的出版社須擁有其申請作家的參選著作之出版權、營銷權及推廣權。
#參選著作須為實物書,不包括電子書。
*申請作家可為其曾入選往屆支援計劃的同系列著作,提交不同冊並符合上述申請資格的作品作為今屆參選著作。

申請方法
遴選準則
由數碼廣告業專家、出版業專家及學院代表組成的兩個獨立遴選委員會,將分別審核來自初創數碼廣告企業及作家的申請。遴選委員會將按以下準則遴選申請作家及其參選著作:
遴選程序

申請作家(或其出版社)(下統稱為「申請者」)在遞交表格後,會先由支援計劃秘書處進行初步篩選,確保申請者所提交的資料準確及沒有遺漏。

遴選委員將於 2023 年 1 月期間進行遴選會議。申請者不需進行面試。

入選作家及其參選著作(下分別稱為「參與作家」及其「指定著作」)的名單將於官方網站(digiad.hk)上公佈,參與作家(或其出版社)將於 2023 年 1 月 27 日或之前收到支援計劃秘書處的電郵通知。落選者恕不獲另行通知。

獲選參與支援計劃的12間初創數碼廣告企業及12名/組參與作家,將由主辦機構配對成12團隊,並在啟動禮上公佈配對名單。配對結果以主辦機構最後公佈為準,參與企業及參與作家(及其出版社)對配對結果不得有異議。

重要日期

注意:主辦機構可能會按支援計劃的實際情況更改以下日期。如以下日期有任何更改,會在支援計劃的官方網站上公佈。

活動
日期
開始接受申請
2022年11月期間
說明會及座談會
2022年12月2日
截止申請
2023年1月4日
遴選委員會面試申請者及審議申請
2023年1月中
簡介會
2023年1月27日(暫定)
啟動禮及新聞發佈會
2023年2月21日 (暫定)
參與企業為獲配對作家及其指定著作,設計、製作和執行數碼廣告活動
2023年2月初至5月中
專業導師團隊的面談會議指導
2023年2月中至3月中
公眾投票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數碼廣告(出版類別)比賽評審日
2023年6月9日 (暫定)
數碼廣告(出版類別)比賽頒獎典禮暨得獎者分享會
2023年7月 (暫定)
於「香港書展2023」中設展
2023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條款及細則

申請參與支援計劃的作家及其出版社(下統稱為「申請者」)同意及遵守由支援計劃主辦機構香港互動市務商會(下稱「主辦機構」)訂下 , 適 用 於 參 加 第 五 屆 「 香 港 初 創 數 碼 廣 告 企 業 X 出 版 宣 傳 支 援 計 劃 」( 下 稱 「 支 援 計 劃 」 ) 的 申 請 條 款 及 細 則 :

1. 申請資格及條件
申請者須符合以下資格及條件
1.1. 截至截止申請日期,申請作家首次出版的著作(只限實物書)必須在最近6年內(即2017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4日)出版或 發表(不限地方出版或發表)(以作品版權頁資料為準,或由申請作家提供的有效資料作證明);
1.2. 申請作家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1.3. 可由出版社*代為申請,但申請作家或出版社須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
1.4. 參選著作**(只限香港出版的中文實物書)須具有國際標準書號(即ISBN);
1.5. 申請者須免費提供參選著作的樣書2冊,及自行負責運送或郵寄費用,供遴選委員會閱覽。無論入選與否,所有樣書均不獲發還;

1.6. 申請者如入選須承諾配合所配對的數碼廣告企業為其參選著作在支援計劃下所設計及製作的數碼廣告;及
1.7. 主辦機構鼓勵曾參與第一屆至第四屆支援計劃並符合上述申請資格之作家亦可再次申請。唯其入選往屆支援計劃中入選的指定著作(同系列但不同冊者除外)不能作為第五屆支援計劃的參選著作***。

*代為申請的出版社須擁有其申請作家的參選著作之出版權、營銷權及推廣權。

**參選著作須為實物書,不包括電子書。

***申請作家可為其曾入選往屆支援計劃的同系列著作,提交不同冊並符合上述申請資格的作品作為今屆參選著作。

2. 申請程序
2.1. 申請者必須填妥及簽署本申請表格,並蓋章作實後,於申請截止時間或之前,將申請表格上載至支援計劃官方網站 (digiad.hk)的網上申請系統,逾期或以其他方式遞交的申請恕不受理。
2.2. 申請者可把附件存取在雲端平台上(如:Google drive, Dropbox …等),然後在網上申請系統內分享一個可下載有關附件的 連結網址。
2.3. 申請者必須同時上載商業登記證副本(如適用)至官方網站(digiad.hk)的網上申請系統。
2.4. 申請者須免費提供參選著作的樣書2冊及自行負責運送或郵寄費用,供遴選委員會閱覽。無論入選與否,所有樣書均不獲發 還。
2.5. 獲選參與支援計劃的作家及其指定著作的名單將於官方網站(digiad.hk)上公佈。有關作者(或其出版社)將於2023年1月27日 或之前收到支援計劃秘書處的電郵通知。落選者恕不獲另行通知。

3. 條款
3.1. 本申請一經提交,即表示申請者同意接受主辦機構訂下之所有申請細則及條款。
3.2. 主辦機構擁有一切與支援計劃相關事項的最終決定權。
3.3. 申請者同意主辦機構及遴選委員會有權在任何情況下,就任何申請作最終的審核決定。
3.4. 成功獲選參與支援計劃的申請者即同意履行此支援計劃訂下的「 權利及義務 」。有關內容,以官方網站 ( digiad.hk) 刊載的《 作家 / 出版社申請指引》為最終版本,申請者須自行查閱。
3.5. 主辦機構有權更改活動規則而毋須事前通知,但會盡早發出通知。如有爭議,主辦機構保留最終決定權。
3.6. 主辦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意香港」及香港貿易發展局 ‒「香港書展2023」有權以任何形式使用參與數碼廣告企業在支援計劃下為所配對作家及其指定著作所製作的所有或任何數碼廣告(支援計劃下的數碼廣告),並保留權利在毋須額外支付任何費用予相關數碼廣告企業、參與作家(及其出版社)的情況下,使用或容許任何單位使 用有關數碼廣告,作為與支援計劃相關的非商業性質出版、展覽及宣傳之用。有關出版、展覽及宣傳並不限於舉辦及 / 或推廣第五屆「香港初創數碼廣告企業 X 出版宣傳支援計劃」。
3.7. 主辦機構擁有支援計劃中所有宣傳刊物及支援計劃下的數碼廣告的版權。如參與作家需要上述數碼廣告作商業用途,有關作家(或其出版社)可事先向主辦機構提出申請,批准與否由主辦機構決定。
3.8. 主辦機構有權要求支援計劃下的數碼廣告以指定格式(包括名稱及機構標誌)鳴謝支援計劃的主辦機構(即香港互動市務商會)、主要贊助機構(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意香港」)等,及顯示免責聲明。主辦機構會提供有關鳴謝及 免責聲明的資料。
3.9. 申請者確認接納本章程一切規定。本章程如有任何更新,主辦機構將於支援計劃的官方網站(digiad.hk)公告,不作另行通 知。主辦機構有權讓各傳播媒體報導及刊載在支援計劃下製作的任何數碼廣告。

3.10. 主辦機構保留最終解釋及修訂上述條款及細則的權利。

4. 取消資格
4.1. 提交未填妥的申請表,申請資格會被取消。主辦機構有權拒絕接納任何參選著作或取消申請者的申請資格,毋須另行通知。
4.2. 一經發現申請者於申請表內提出的參選著作,其出版權、營銷權及推廣權並非由提交人士/企業擁有,主辦機構將會取消其 申請資格,毋須另行通知。
4.3. 申請者須確保提交的本申請表格中所載的所有資料均屬正確無誤,並無缺漏。申請者在其申請表格中所提交的各種形式的 內容並無侵犯任何人士的版權或其他權利。一經發現申請者有侵權情況,主辦機構將會取消其申請資格,毋須另行通知。
4.4. 如申請者違反支援計劃及相關活動的條款及細則,主辦機構有權禠奪其參加資格。

5. 申請者聲明
5.1. 申請者須同意遵守有關支援計劃的所有規則,及主辦機構及遴選委員會對第五屆「香港初創數碼廣告企業 X 出版宣 傳支援計劃」一切有關事宜之最後決定。

5.2. 申請者須作出以下聲明及保證
5.2.1. 申請者須為申請的負責單位;
5.2.2. 申請表內提及的出版著作均屬申請作者的原創;
5.2.3. 申請表內所載及的所有資料均屬正確無誤,並無缺漏;及
5.2.4. 申請作家如入選支援計劃,將不能同時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其他資助,為其在支援計劃下的指定著作任何宣傳,以避免重複資助。
5.3. 如入選支援計劃,申請者須同意出席支援計劃的相關活動,如啓動禮及新聞發佈會、數碼廣告(出版)設計比賽頒 獎典禮等。
5.4. 申請者須同意主辦機構、其執行機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意香港」及香港貿易發展局 ‒「香港書展2023」可披露及儲存申請者(如入選支援計劃)在支援計劃下提交的資料及以下於此申請表内提供的資料,以作支援計劃的宣傳之用
(a) 在支援計劃下製作的數碼廣告及其設計簡介(如申請作家及其參選著作入選參與支援計劃)
(b) 參選著作簡介
(c) 申請者的公司名稱
(d) 申請者的公司電郵地址
(e) 申請者的公司簡介

5.5. 申請者須同意如因支援計劃中的宣傳和活動而導致任何損失(包括特殊、間接及連帶損失或費用)及所有有關的法 律責任,概與支援計劃的主辦機構、其執行機構、贊助機構無關。

6. 其他
6.1. 主辦機構有權把其條款及細則下的全部或部份權利及 / 或責任讓予及 / 或授權予任何第三方。
6.2. 本條款及條件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為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