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指引 – 初創數碼廣告企業

Application Guideline

申請資格及條件
申請方法
遴選準則
由數碼廣告業專家、出版業專家及學院代表組成的兩個獨立遴選委員會,將分別審核來自初創數碼廣告企業及作家的申請。遴選委員會將按以下準則遴選來自初創數碼廣告企業的申請者:

獲選參與支援計劃的12間初創數碼廣告企業及12名/組作家,將由主辦機構配對成12組團隊,並在啟動禮上公佈配對名單。配對結果以主辦機構最後公佈為準,參與企業及參與作家(及其出版社)對配對結果不得有異議。

遴選程序

申請者在遞交表格後,會先由支援計劃秘書處進行初步篩選,確保申請者所提交的資料準確及沒有遺漏。

獲邀進入複選的申請者都須於 2024 年 11 月尾參與面試。各申請者須預留時間出席面試,面試時間表及其他資料將於稍後在支援計劃的官方網站(digiad.hk)上公佈。進入複選的申請者將會於 2024 年 11 月尾或之前收到支援計劃秘書處的電郵通知參與面試。

獲選參與支援計劃的申請者名單將於官方網站(digiad.hk)上公佈,獲選參與的企業將於 2024年 12 月 16 日或之前收到支援計劃秘書處的電郵通知。落選者恕不獲另行通知。

重要日期

注意:主辦機構可能會按支援計劃的實際情況更改以下日期。如以下日期有任何更改,會在支援計劃的官方網站上公佈。

活動
日期
開始接受申請
2024年9月25日
說明會及座談會
2024年10月22日
截止申請
2024年11月12日
遴選委員會面試申請者及審議申請
2024年11月期間
簡介會
2024年12月13日(暫定)
啟動禮及新聞發佈會
2025年1月20日
參與企業為獲配對作家及其指定著作,設計、製作和執行數碼廣告活動
2025年2月至5月
培訓講座
2025年2月
專業導師團隊的面談會議指導
2025年2月至3月
公眾投票
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數碼廣告(出版類別)比賽評審日
2025年6月6日 (暫定)
數碼廣告(出版類別)比賽頒獎典禮暨得獎者分享會
2025年7月 (暫定)
於「香港書展2025」中設展
2025年7月 (暫定)
條款及細則

申請參與支援計劃的初創數碼廣告企業(下稱「申請者」)須同意及遵守由支援計劃主辦機構香港互動市務商會(下稱「主辦機構」)訂下,適用於參加支援計劃的申請條款及細則:

1. 申請資格
申請者須符合以下資格
1.1. 成立不超過5年(即成立日期介乎2019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2日)及員工人數不多於25人;
1.2. 以數碼廣告為主要業務;
1.3. 在香港註冊(即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及
1.4. 大會除了接受首次參與支援計劃之企業申請外,曾獲選參與第一屆至第六屆支援計劃並符合上述申請資格之企業亦可再次申請。

2. 申請程序
2.1. 申請者必須填妥及簽署本申請表格,並蓋章作實後,於截止申請時間或之前,將申請表格上載至支援計劃官方網站(digiad.hk)的網上申請系統,逾期或以其他方式遞交的申請恕不受理。申請表格及附加文件內的個人資料將由主辦機構(香港互動市務商會)及支援計劃的秘書處用作處理申請之用。如欲取得或更改個人資料,請聯絡香港互 動市務商會或「香港數碼廣告初創企業X出版業宣傳支援計劃」秘書處 (digiad@hkaim.org)。
2.2. 申請者可把附件存取在雲端平台上(如:Google drive, Dropbox …等),然後在網上申請系統內分享一個可下載有關附件的連結網址。
2.3. 申請者必須同時上載商業登記證副本及相關資料至網上申請系統內。
2.4. 獲選參與支援計劃的申請者名單將於支援計劃的官方網站(digiad.hk)上公佈。落選者恕不獲另行通知。

3. 條款
3.1. 本申請一經提交,即表示申請者同意接受主辦機構訂下之所有申請細則及條款。
3.2. 主辦機構擁有一切與此支援計劃相關事項的最終決定權。
3.3. 申請者同意主辦機構及遴選委員會有權在任何情況下,就任何申請作最終的審核決定。
3.4. 獲選參與支援計劃的申請者(下稱「參與企業」)須與主辦機構簽定數碼廣告計劃製作合約及資助協議書。有關合約將與獲選通知書一同附上。
3.5. 參與企業經與主辦機構簽定協議書後,即同意履行此支援計劃訂下的「權利及義務」。有關內容,以支援計劃官方網站(digiad.hk)上刊載的《初創數碼廣告企業申請指引》為最終版本,申請者須自行查閱。
3.6. 主辦機構有權更改活動規則而毋須事前通知,但會盡早發出通知。如有爭議,主辦機構保留最終決定權。
3.7. 主辦機構、文創產業發展處
及香港貿易發展局 – 「香港書展2025」有權以任何形式使用參與企業在支援計劃下所製作的所有或任何數碼廣告(支援計劃下的數碼廣告),並保留權利在毋須額外支付任何費用予相關參與企業、參與作家(及其出版社)的情況下,使用或容許任何單位使用有關數碼廣告,作為與支援計劃相關的非商業性質出版、展覽及宣傳之用。有關出版、展覽及宣傳並不限於舉辦及 / 或推廣第七屆「香港初創數碼廣告企業 X 出版宣傳支援計劃」。
3.8. 主辦機構擁有支援計劃中所有宣傳刊物及支援計劃下的數碼廣告的版權。參與企業可以有限度地展示上述數碼廣告作宣傳其服務之用,例如可以向個別客戶展示或在展覽攤位內向參觀者展示,但未得主辦機構同意之前,不可作商業用途。
3.9. 主辦機構有權要求支援計劃下的數碼廣告以指定格式(包括名稱及機構標誌)鳴謝支援計劃的主辦機構(即香港互動市務商會)、主要贊助機構(即文創產業發展處)等,及顯示免責聲明。主辦機構會提供有關鳴謝及免責聲明的資料。
3.10. 申請者確認接納本章程一切規定。本章程如有任何更新,主辦機構將於支援計劃的官方網站公告,不作另行通知。主辦機構有權讓各傳播媒體報導及刊載參與企業在支援計劃下所製作的任何數碼廣告。
3.11. 主辦機構保留最終解釋及修訂上述條款及細則的權利。

4. 取消資格
4.1. 提交未填妥的申請表,申請資格會被取消。主辦機構有權拒絕接納任何申請或取消申請者的申請資格,毋須另行通知。
4.2. 一經發現申請者所提交的數碼廣告設計並非完全由提交企業擁有,主辦機構將會取消其申請資格,毋須另行通知。
4.3. 申請者須確保提交的申請表格中所載的所有資料均屬正確無誤,並無缺漏。申請者在其申請表格中所提交的各種形式的內容並無侵犯任何人士的版權或其他權利。一經發現申請者有侵權情況,主辦機構將會取消其申請資格,毋須另行通知。
4.4. 如申請者違反支援計劃及相關活動的條款及細則,主辦機構有權禠奪其申請資格。

5. 申請者聲明
5.1. 申請者須同意遵守有關支援計劃的所有規則,及主辦機構及遴選委員會對第七屆「香港初創數碼廣告企業 X 出版宣傳支援計劃」一切有關事宜之最後決定。
5.2. 申請者須作出以下聲明及保證
5.2.1. 申請者須為申請的負責單位;
5.2.2. 申請表內的所有數碼廣告設計均屬申請者的原創;
5.2.3. 申請表內所載及的所有資料均屬正確無誤,並無缺漏;及
5.2.4. 申請者如入選支援計劃,將不能同時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其他資助,為申請者在支援計劃下所配對的指定著作作任何宣傳,以避免重複資助。
5.3. 如獲選參與支援計劃,申請者須同意出席支援計劃的指導、培訓及相關活動。
5.4. 申請者須同意支援計劃的主辦機構、其執行機構、文創產業發展處
及香港貿易發展局 -「香港書展2025」可披露及儲存申請者(如獲選參與支援計劃)在支援計劃下提交的資料及以下於申請表内由申請者提供的資料,以作支援計劃的宣傳之用
(a) 在支援計劃下製作的數碼廣告及其設計簡介(如申請者獲選參與支援計劃)
(b) 申請者的公司名稱
(c) 申請者的公司電郵地址
(d) 申請者的公司簡介
5.5. 申請者須同意如因支援計劃中的宣傳和活動而導致任何損失(包括特殊、間接及連帶損失或費用)及所有有關的法律責任,概與支援計劃的主辦機構、其執行機構、贊助機構無關。

6. 其他
6.1. 主辦機構有權把其條款及細則下的全部或部份權利及/或責任讓予及/或授權予任何第三方。
6.2. 本條款及條件以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為依歸。